吴亮律师
解析:
当劳动合同终止时,若出现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再续订的情况,或由于用人单位擅自降低了原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条件而导致劳动者无法继续签订新合同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的数将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金将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当我们的劳动合同过期了之后,如果是公司不想再续约,或者他们把原本的薪水降低得太多以至于我们不想再签了,这时候公司就得给我们发点钱做赔偿。这个赔偿,按照我们在这家公司干了多少年来算,每干满一年,就能拿到一个月的工资。不过这中间要是大于等于6个月但是还不到一整年的话,我们就按照一年来算;而如果少于6个月的话,那就是一半的工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当我们的劳动合同过期了,如果是老板不想继续和我们签约,或者他们故意压低原来签的条件让大家不想再签的话,老板可得给大家一些补偿啊。这个补偿就是按照大家在公司里工作的时间来算的,每过一年就得付一个月的工资。要是超过六个月但是不到一年,那就算做一年;要是还没到半年,那就只能给大家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